國家審計署2016年第28號公告:2016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審計署網站公布的審計發(fā)現(xiàn)“放管服”改革推進中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等問題,2家水泥企業(yè)使用應淘汰的落后設備無證生產水泥57.15萬噸。
根據審計通報,2013年以來,重慶云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云陽縣紅旗水泥有限公司使用5臺應淘汰的水泥磨機,無證生產水泥57.15萬噸。重慶市云陽縣人民政府在2015年5月已知曉云陽縣紅旗水泥有限公司生產許可證早已到期、夜間偷開生產的情況下,未采取有效監(jiān)管措施制止上述企業(yè)無證生產的行為。